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饮水卫生安全性的要求愈来愈高,所以有必要从饮水卫生安全性的角度对滤池型式和操作方式重新进行评价。
普通快滤池的出水管上,一般设有排放滤水的管道,传统的操作程序是滤池反冲洗后恢复过滤时,先排放被滤水,等初滤水浊度降至目标值时,再关闭初滤水阀门,同时打开清水管阀门,使出水流入清水池。但在上世纪50~60年代,为了节水,大多数水厂不再排放初滤水,而使初滤水也流入清水池,与池水混合,由于初滤水水量只占过滤总量的数十分之一,所以混合后水的浊度一般不会超标,由于当时人们关注的水质指标主要是大肠杆菌指数、总细菌数及浊度(其它水质指标一般都能符合标准要求),在这些指标符合标准的情况下便认为饮水是足够安全的。这种“节水”经验推广以后,有的水厂在新建滤池时,甚至将初滤水管取消。但是,自从病毒及病原生动物的消毒问题提出以后,对以降低饮水卫生安全性为代价的不排放初滤水的“节水”措施,便有质疑的必要了。
目前,以替代水质指标“浊度”作为判定水中悬浮物的主要参数,其实是不完善的,因为浊度的测定与很多因素有关,浊度的检测原理、浊度仪的工作原理、浊度仪的光源、浊度仪的检测极限、胶体和悬浮颗粒的粒径分布等都对测得的浊度值产生重大影响。
大多数浊度仪能够有效检测由胶体粒径范围的颗粒(主要为小于1μm)所产生的浊度,而对于粒径较大的悬浮颗粒(主要为大于1μm),其检测灵敏度则随着颗粒粒径的增加而明显下降,对浊度值的贡献明显减小,此时浊度值已不能准确反映出水中颗粒物质的含量。较大颗粒在颗粒物质含量中所占的重量要远大于小颗粒的;尽管大颗粒比较容易去除,但少量大颗粒的存在就会使水中颗粒物质含量发生很大变化。
浊度仪的种类和型号,以及待测定悬浮颗粒的特性对测得的浊度值都会产生极大影响。图二所示的结果是采用浓度相同(均为1mg/l),但颗粒粒径从0.25μm~6μm的一系列乳胶悬浮液标准样品,每次使用一种单一粒径的悬浮液,用两种型号浊度仪进行测定的结果。一种是基于测定90°角散射光型浊度仪,另一种是比例浊度仪,其浊度输出值是基于测定的90°角散射光与测定的向前散射光和透射光的加权和的比值。这两种浊度仪分别用相同的浊度标准液(9和18 NTU)进行了标定。由图可见,比例浊度仪的测定值远高于散射型浊度仪。当颗粒粒径大于1μm时,两种型号浊度仪测定的浊度值都明显地低于颗粒粒径小于1μm时的结果;对于更大粒径的颗粒,测得的浊度值更小。 |